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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院老人可投保意外险

2012-02-21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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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作为社会的一个特殊群体更需要社会的关注和帮助,近日,南京市将为民办养老机构办理老人意外伤害险、员工意外伤害险以及公共责任险等综合保险。

入住养老院的老年人越来越多,然而这些年高体弱的老人一旦发生意外伤害,责任如何鉴定、如何赔偿,一直是困扰老人和养老院的难题。记者昨从下关区民政局获悉,该区为民办养老机构购买了综合保险,老人在养老院出了意外,将获得最高2万元的赔付。据了解,这一做法将逐步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并扩大到居家养老范畴。今年,下关区将掏钱为1400名居家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当前,南京市200多家民办养老机构,让许多无法得到子女照顾的老人得以颐养天年。然而,这些入住的多为高龄老人,属于意外伤害事件的高发群体,特别是高龄老人普遍骨质疏松,给护理带来了难度。“一旦老人在养老院中发生伤害,谁来负责,是院方和家属永远争执的话题。”下关区民政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家属往往将责任归咎于养老院护理不到位。但是,老人年纪大,骨骼脆弱,意外伤害在所难免,责任往往难以判断。

老年人口比例全市最高的下关区,近年来开始探索鼓励、扶持民办养老机构的办法,在政策上予以倾斜,在全市率先为民办养老机构办理老人意外伤害险、员工意外伤害险以及公共责任险等综合保险。“对每位老人每年35元,每位员工每年30元、每个床位10元的标准投保,那么,老人和员工在养老院发生意外伤害或者养老院失火等,拿着相关证明就可以到保险公司理赔了。老人因伤害住院,还能领到每天20元、最多90天的住院补贴。”下关区民政局老龄办科员张保平说,2009年,一位独居老人因意外伤害去世,家属获得了2万元的赔付,是此保险的第一例死亡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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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区八旬老人

每年可领600元“尊老金”

记者昨天获悉,备受关注的“尊老金”制度在建邺区最先落实,凡是户籍在建邺区的80-89周岁老人今起请去所在社区登记,每人每年600元的“尊老金”将于重阳节当日发放。

据建邺区民政局负责人介绍,以往的高龄补贴都只针对90周岁以上的老人,向80-89周岁老年人发放“尊老金”这还是头一回,根据南京市出台的《关于加快全市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这项新费用由各区县承担,标准也由各区县自行确定。建邺区定的标准为每人每年600元。全区有5700位80-89周岁老年人,预计发放总额将达342万元。

凡户籍在建邺区的1921年1月1日到1930年12月31日出生的老人(或家属),请携带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区进行登记,届时将统一上报街道及区里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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