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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保险金领取小贴士

2012-05-210次浏览
小新客服
生存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生存到保险单规定的日期为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即被保险人生存是给付保险金的唯一条件。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则保险公司不给付保险金,并不退还所交保险费

需要到保险公司领取生存金的客户已越来越多。同时,由于种种原因,大量到期应当领取的返还金却仍在苦苦等候“主人”。

资料变更要通知保险公司

生存保险金,是指投保人生存到保险合同约定的日期后,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金额、方式、期限,向保单受益人支付的金额。

目前,分红险、万能险、年金险等寿险产品大多具有返还功能,产品到某一时期,可给付教育金、养老金或者满期金等。

为何出现生存保险金无人认领的局面?保险专家表示,一方面是部分客户不知道有生存金可以领取。另一方面,投保人所留地址不够详细或不通邮,或者投保人的地址和电话等联系方式变更,但并未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也会导致险企无法联系投保人。此外,还有部分投保人身在外地或其他原因,暂时不方便领取。

未领取生存金可累积生息

投保人通常可以通过三种方式领取生存金。一是办理生存金转账授权业务,以银行转账方式领取生存金。同时,可办理生存金抵交保费授权业务,授权成功后所产生的生存金可用于抵交续期保费。此外,还可以办理生存金累积生息业务,生存金可留存于公司参与计算,每年根据约定的一定利率获得复利收益。对从未办理领取手续的保单,保险公司直接给予累积生息。

温馨提示

■生存金的领取资格人为保单的生存受益人。受益人需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及银行存折到保险公司柜台填写申请书,通常在核准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完成生存金的划转。

■如果生存受益人为未成年的孩子,可以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领取。而在办理银行转账时,存折的名字一定是孩子本人。

■领取时生存金应按照条款所规定的“保单周年日”领取,而不是受益人的生日。

■投保人在发生地址、电话等资料变动时,需要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可以联系自己的保险代理人或拨打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今后所有生存金领取均需通过银行转账完成。因此投保人账户未来如果发生变更,也应该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