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一份由保监会下发的《保险公司财会工作规范》的通知令中小银行们少了些淡定:通知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保险公司总资产在100亿元以上的寿险公司、总资产在20亿元以上的产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的银行存款,在一家非全国性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公司银行存款总额的20%;在非全国性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公司银行存款总额的60%。
2月14日,多位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的银行业人士表示,对本已竞争激烈的银行存款市场来说,这份文件无疑将对大银行有利,而对城商行、农商行等中小银行而言,则可能会导致险资存款下降。
“尽管该通知将从今年7月1日开始实施,但是对于我们这些小银行来说,这意味着将会失去原有的一些保险大客户。”2月14日,江苏一家地方性商业银行负责人说。
防范城商行风险
尽管在保监会的通知中,对于保险资金存银行的对象中限定的是非国有商业银行,但是最主要的针对对象却是城商行。
在目前我国存款保险制度还没出台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如果在该类银行存款比例过高,必然会带来较大风险。”2月14日,上海财经大学保险系教授许谨良说。
根据保监会最新公布的2011年全国保险市场数据,记者也发现,到去年底,保险公司的银行存款总额已经达到1.77万亿,在近6万亿的保险业总资产中,银行存款作为最安全的投资方式,比例接近30%。
在京华山一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保险研究员夏平看来,监管层发布该通知固然能够加强险资的安全性,规避某些小银行的经营风险,但对于中小银行而言,则会带来一些不利的潜在影响。
“该举措对保险公司来说影响不大,主要还是对银行的影响大一些。”上海一家中型寿险公司投资部负责固定收益的人士告诉记者。
存款保险需推出
有保险业界人士分析指出,在防范存款风险方面,很显然,保险业已经提前走出了第一步,这是积极信号,但是存款保险制度从2007年开始国家相关部委就已经牵头研究,5年过去了,却因我国利率没有市场化而没有任何结果。
“存款保险其实不仅仅是涉及到亿万储户的利益,对于所有的企业储户也是非常重要的,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它更有双重的利好,一是保障保险公司资金,也即保护了所有投保人的利益;第二它一旦推出,对于有些大型保险公司来说,能够增加新的利润来源和保费收入,保险公司当然乐观其成,但现在主要问题还是在银行这方面。”2月14日,人保资产管理公司一位负责人分析称。
在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孙立坚看来,存款保险制度的迟迟未出,在操作层面上还存有一些问题。比如,是采取强制性保险机制还是自愿性保险机制,如果是自愿性,大银行就没有动力加入,因为“大而不倒”的自信在银行业界,不管是国内还是国外都普遍存在。如果是强制性,那么储户的风险意识会淡薄,从而增加保险机构的压力。
“就目前情况来看,很有可能采取强制性保险机制。这更有利于中小银行的健康发展,也有利于减少大银行的道德风险。”孙立坚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