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张先生委托朋友打进本报热线称,9月8日,他驾驶QQ车上班时,在接待寺一十字路口与一辆东风悦达车相撞。交警认定悦达车车主负全责。争得保险公司定损员黄先生同意后,张先生到4S店修理,花费4700元。但悦达车车主称,保险公司只给了3300元,不愿再多出钱。而保险公司也表示定损价格不会改变。
定损员黄先生说,“修车费里包含了利润,和定损价有差距很正常。”他表示,车主在指定修车厂修理,就不用担心出现价差。
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夏雪飞律师表示:“事故发生后,定损员一般会指定修理厂。车主如在4S店修,必会出现差价。在定损后签字时,张先生就该通知4S店来人与定损员协商价格。”夏律师称,张先生如与悦达车车主协商不下来,可持4S店修车费发票和交警的责任认定书到法院起诉。”张先生表示,将考虑通过打官司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