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保险专家王璐回答网友提出的保险方面的问题,以下是问答实录:
匿名问:
请问10月1日新法实行后购买保险,但保险产品是10月1日前的老产品,合同条款也没有更新。但签定合同的时间是在10月1日后,这种情况是否适用用新法,特别是是否可以享受新法中的""不可抗辩""和""2次赔复""等有利于被保险人的利益的条款? (2009-10-21 10:25:28)
专家[王璐]答:
您好!如果您是10月1日以后购买的保险产品,即使条款没做修改,还是受新保险法保护的。一般来说,保险公司在十一之后都已经停用原先的条款而使用新条款。(2009-10-21 11:0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