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搬家后先后6次向自己所投保寿险的保险公司提出更改住所地址的请求,但都没有得到保险公司实际执行,因此还延误了缴费致使保险合同被迫终止。王先生将保险公司告上法院,记者今日获悉,经过西城法院调解,保险公司同意将王先生的保单复效。
王先生于1998年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寿险,交费期限20年。一年后,王先生举家搬迁,并及时将住址变动情况告知了保险公司。但第二年的缴费通知依然寄到了王先生的原住址。为此,王先生再次找到保险公司告知自己的新住址。可是在随后的几年里,保险公司“一如既往”地将缴费通知寄到王先生旧址,致使王先生不能按时缴款,先后三次通过申请保险合同复效才恢复了合同效力。2008年初,在发生同样的问题后,王先生申请复效却没能得到保险公司批准。王先生只好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恢复合同,更改通知地址等。
经过法院调解,保险公司同意为王先生的保单办理复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