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晚,中国平安公告称,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资本规划的相关议案,拟发行不超过260亿元的A股可转债。
根据公告,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六年,票面利率不超过3%,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以及保监会批准的其它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在保监会批准后,补充公司资本金以提高公司偿付能力),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后补充公司资本金。
截至2011年10月31日,中国平安集团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70.7%,控股子公司平安人寿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53.2%,平安财险为171.0%。
以2011年10月31日的数据静态测算,假设本次拟发行的260亿元可转债全部转股,中国平安的偿付能力资本可达到人民币2089亿元,偿付能力充足率可达194.9%。
该发行议案还需获得2012年2月8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保监会和证监会等监管机关的批准。
目前国内转债市场资金比较充裕,中国平安表示,对于此次融资规模和方式,曾进行反复研究和分析,并称兼顾了市场环境、股东利益及公司发展需求、监管审批周期等多方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