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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保险六十年

2012-06-1313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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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真正成为造福人民、服务社会的事业,应当从毛主席在天安门城楼上发出庄严宣告的1949年算起。新中国保险业正如其“燕梳”的译名一样,这只“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的60年历程,值得我们回眸凝望。

在新中国保险业60年路上,有过失败,但更多的是成功;有过徘徊,但更多的是坚定。这60年历程恰如人生的60年旅程,必须经受过志学、而立、不惑和自知的历练,走过崎岖、求索、应战和奋进的历程,才能到达顺耳从心的成熟境界。

崎岖之路

在新中国保险业成长的60年间,成长与磨难恰似一对孪生兄弟,如影随行。回首新中国保险60年历程,总体上经历了三次大的起伏过程。

第一次起伏发生在1949年到1958年的10年间。从1949年我国开始独立自主经营保险业务,到1953年外国保险公司完全撤出中国市场,各种保险业务逐步开展起来,全国建立了2000多个分支机构,保险从业人员近5万名,对当时的国民经济起到了积极的补偿作用,达到了第一个高峰。但我国完成农业、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进入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时代后,“保险无用论”占了上风,中央决定从1959年起停办国内保险业务,只保留少量涉外业务,中国保险业顿时陷入了发展低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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