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河南三门峡市委书记李文慧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建议:“要强化保障制度的广泛性,着力促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险,尤其要加快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普及。”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曾经一度保持在总人口的80%以上。国家为了减轻城市的压力,保障城市的轻装上阵和工业的快速发展,长期实行着极其严厉的城乡二元化管理模式。但是,这种模式的弊端也显而易见:收入剪刀差、发展不平衡,被民众戏称为“城市像欧洲,农村像非洲”,影响了和谐社会建设,拖了现代化进程的后腿。然而,在“十一五”期间,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增长,城市化以每年2%的速度快步推进,在年老农民丧失劳动能力后没有收入、无法养老的情况下,又有大批的青壮年农民及家庭失去了土地,丢掉了祖祖辈辈靠种田为生的饭碗……
在城镇,按照现行的有关法规,无论是在民企、国企上班的工人,还是在事业单位、党政机关就职的员工,统统按月交纳社保金、失业金、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险;否则,就是违法,就得受到追究。而在农村,并没有人对农民的“三金一保”问题负责,更没有相关的政策法规来规范与约束这些问题。如果农民一直拥有相应的土地,有赖以养家糊口的基本生产资料,尽管他们也是纳税人,也有权享受“三金一保”待遇,这些问题与矛盾毕竟还不算格外凸显。但是,当他们或自愿或无奈地失去土地后,就只能成为事实上的“流民”。
与之相关联的农民的养老问题,同样不容小觑。城市的干部、工人退休后,尽管还存在着荒唐的“双轨制”待遇,但毕竟还有退休养老金可拿;而在农村当农民,不仅从无退休养老之说,就连干到八十岁、九十岁实在不能下地了,也没有人给农民发一毛钱的退休金。依当今的消费水准,在农村,“得病返贫”已是屡见不鲜的常态,奉养老人与做个孝子的门槛已高不可攀。从小生长在农村的笔者,就耳闻目睹过不少年迈且患病的农民为了不拖累子女,最后以自杀的方式结束生命的例子。
这些年来,关于“孝道”文化的讨论时有耳闻,个别地方还出台了“土政策”来促使干部、公民尽孝。虽然不是坏事,但我总觉得这有点转移视线、转移矛盾、转移责任的嫌疑:儿女固然得向父母尽孝,但国家也不能对失业的公民、年老的公民撂挑子。毫无疑问,农民也是不折不扣的公民。
现在的社会矛盾虽然多,但其中的失地、拆迁以及与之密切相连的社保、养老无着问题是其中的“重中之重”。但凡对国情、对农民略有研究的人,都清楚农民的社保与养老问题已经不是小事情了。
因此,李文慧代表的建议是及时的、必要的,并具有统揽大局的高度与意识,应及早上升到国家层面对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