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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发布AEO便利措施 促进外贸质升量稳

2024-04-25485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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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海关总署举行例行记者通报会,就新增高级认证企业(AEO)便利措施等相关情况进行了全面解读和介绍

4月23日,海关总署举行例行记者通报会,就新增高级认证企业(AEO)便利措施等相关情况进行了全面解读和介绍。根据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增加高级认证企业便利措施促进外贸质升量稳的通知》,在原有管理措施基础上,向高级认证企业推出了新一批便利措施,共包括4个方面17项措施,涵盖降低检验检疫监管频次、降低企业进出口成本、提升便利措施智能水平、提升精准服务企业水平等内容。

截至2024年3月底,中国已与26个经济体签署AEO互认安排,涵盖52个国家(地区),签署数量和互认国家(地区)数量均位居全球首位。为持续扩大AEO互认范围,中国海关积极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全力服务国家外交大局,重点围绕国家外交重点方向,特别是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推进AEO国际互认合作;二是创新AEO国际互认合作方式,加快合作进程,探索开展“一对多”多边互认模式;三是主动开展AEO能力援助,为RCEP成员国和中东欧国家提供AEO专题授课,并为尚未建立AEO制度的国家如土库曼斯坦提供援助。

随着海关AEO便利化措施不断丰富、AEO国际互认范围持续扩大,越来越多外贸企业希望成为AEO。为此,中国海关推出一系列支持举措,包括建立企业信用培育模式,通过多种形式对企业进行认证指导,强化培育效果。AEO制度逐步成为企业外贸发展的辅助引擎,其中建立AEO实训基地是信用培育的重要方式之一。

在未来,海关将持续推进AEO工作,重点包括加大AEO企业培育力度,提升AEO企业含金量,以及推动AEO国际互认合作。海关将积极对接国家产业战略,强化信用培育工作,推动便利措施智能化落实,加强跨部门守信联合激励。同时,海关还将聚焦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和外交大局,进一步扩大AEO互认国家(地区)数量,提升中国海关在AEO领域的国际影响力,推动AEO互认智能化水平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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