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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称将加大力度管理交强险

2012-03-013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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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实施五年多来,制度运行平稳,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交强险体制机制面临新的矛盾和问题。

近日,保监会发布2010年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业务情况公告。

2010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33家经营交强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分别由会计师事务所对交强险业务情况进行了审计,各会计师事务所均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国保监会依法对保险公司交强险业务相关报告进行了审核。

经审计的各保险公司交强险汇总数据显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交强险共承保机动车1.01亿辆次。保险责任已到期的保费755亿元,保险责任未到期的保费增加86亿元,赔付621亿元,赔付率比2009年增长4.3个百分点;经营费用231亿元(含营业税46亿元,救助基金17亿元),剔除救助基金影响,费用率比2009年降低2.5个百分点。2010年,交强险经营亏损72亿元,其中,承保亏损97亿元,投资收益25亿元。

同时,为有效发挥交强险制度促进道路交通安全、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积极作用,保监会将会同相关部门就发挥交强险保障功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化解部分车型投保难问题,扩大交强险覆盖面;积极应对亏损扩大趋势,促进交强险制度平稳运行;加强系统和制度建设,完善各项配套措施等五个方面继续深入推进交强险工作。

交强险实施五年多来,制度运行平稳,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交强险体制机制面临新的矛盾和问题。保监会和国家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上述问题,目前正认真总结交强险运行情况,研究完善交强险制度,加强对保险公司的监管,堵塞漏洞,为交强险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下一步,保监会将采取多种措施积极解决交强险运行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促进交强险制度健康稳定运行。

一是按照国务院的有关部署,会同相关部门深入研究交强险的经营模式,并提出建立科学费率机制的思路与意见。对于国际上交强险商业化经营模式、代办模式和社保模式的特点、实施环境及其利弊等进行深入研究,推动完善我国的交强险经营模式。

二是督促各保险公司进一步改善经营管理,深入挖掘行业潜力,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对交强险各项成本的管控力度,进一步压缩交强险的经营管理成本。

三是督促各保险公司进一步做好交强险服务工作,坚决打击交强险“拒保”行为,同时积极配合救助基金的实施,维护投保人和道路交通事故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四是积极研究向外资保险公司开放交强险问题,引进吸收国外交强险经营的先进技术及管理经验,推动我国交强险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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