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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偿付能力不足 投保人“用脚投票”不可取

2012-05-281次浏览
小新客服
“偿付能力”这个词是什么意思?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到底意味着什么?投保人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出现偿付能力不足,应该如何理性对待?面对这几个问题,相信绝大多数的投保人都无法给出答案。

“偿付能力”这个极其专业的名词已经不再“高高在上”。投保人从对这个名词的一无所知,到眼下偶尔从嘴里蹦出,再到开始关心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其实已经是一个相当大的进步。

揭开“偿付能力”的面纱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讨论“偿付能力”的人群主要集中在保险公司精算、风险控制、会计等部门。“传到民间”并被“民间”开始关注,则是缘于数年前保监会在一次内部会议上点了4家保险公司存在偿付能力不足的问题,并且被不少投保人理解为这些保险公司已经“资不抵债”,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一场不小的风波。

最近多家已上市的保险公司在半年报中披露,其偿付能力由于各种原因在过去半年中出现了大幅度下滑,再加上保监会在不久前召开的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表示,截至6月底偿付能力不足的保险公司为12家,比年初增加2家,个别公司偿付能力严重不足。至此,投保人对“偿付能力”这个概念的又一次“集体误读”开始了。

拥有多年国内国外保险公司精算经验的生命人寿总精算师张远瀚于日前接受采访时详细解释了“偿付能力”的概念,以及投保人如何正确看待自己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出现的偿付能力不足。

张远瀚称,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不足并不是说这家保险公司已经付不出账了,而是说明这家公司在抵御经营风险方面的能力减弱了。偿付能力是保险公司在面临重大风险或者一定风险的情形下,能够保持继续支付的能力,并不是在正常经营状况下的继续支付能力。

“这是一个被很多投保人误解的问题,不少人把它理解为‘资不抵债’。其实在美国,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的解释更接近于银行体系中的‘资本充足率’这一概念。”张远瀚称。

偿付能力减弱原因多

近年不少“新兴”保险公司发展速度大大提升,一年的保费收入甚至超过了部分老公司之前几年才能获得的规模。

偿付能力减弱的问题,也随之出现。去年保险投资收益率达12.17%,为近年来最高水平。今年以来,受资本市场波动的影响,保险投资收益率出现了较大幅度下降,部分公司的偿付能力出现了下降。

部分公司发展模式粗放,产品结构不合理,公司盈利能力不强甚至长期亏损,主要依赖股东增资或发行次级债维持偿付能力。同时,部分公司的治理结构存在缺陷,没有建立有效的内部风险管理机制,经营中的短期行为比较突出。

张远瀚称,作为保险公司的股东来说,很少会出现愿意一次性把保险公司未来10年发展所需要的资本金一步到位。不过,他也表示,靠股东的继续投入只能解决一部分的问题,最关键的还是保险公司要增强自身的盈利能力,将自身公司的产品结构调整到一个能让公司有比较健康稳定发展的状况。

针对提出的“当保险公司出现偿付能力不足的情况,投保人选择退保的方式是否可取”的问题,张远瀚表示,投保人必须清楚,偿付能力不足是反映保险公司应对风险的能力,而非赔付能力,投保人选择退保自身也要承受损失,因为退保退回的只是保单的现金价值而非保费,这和从银行取出存款差别很大,但是如果一家保险公司长期偿付能力不足,投保人就需要稍加留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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