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国际〔2008〕924号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张鑫利等人任职资格的请示》(光大永明〔2008〕47号)收悉。经审查,张鑫利、韩静、李庆欣、王拥军、董慧、姜彬符合《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张鑫利担任你公司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核准韩静、李庆欣担任你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核准王拥军、董慧担任你公司南京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核准姜彬担任你公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