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产险〔2008〕832号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续聘我司精算责任人的请示》(天保〔2008〕244号)收悉。经审核,同意滕辉担任你公司精算责任人,任期1年。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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