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产险〔2009〕1151号
乐爱金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龙文莉担任精算责任人的请示》(乐爱金〔2009〕02号)收悉。经审核,同意龙文莉担任你公司精算责任人,任期1年。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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