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产险〔2011〕1570号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朱德武担任精算责任人的请示》(天保〔2011〕464号)收悉。经审核,同意朱德武担任你公司精算责任人。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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