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中国人寿石家庄分公司将30万元理赔款交至出险客户刘先生家属手中。
7月20日晚,沧州运河区发生了一起严重交通事故,刘先生和他年仅10岁的儿子在离家不远处被一辆小轿车撞到,父子二人不幸遇难,肇事司机驾车逃逸。
7月22日,刘先生的妻子向中国人寿石家庄分公司报案,原来,刘先生所在的单位曾于2010年6月为其员工投保了国寿绿洲团体意外伤害保险(A型),保额30万元。接到报案当天,中国人寿石家庄分公司的理赔调查工作就全面展开了。由于是异地出险,理赔调查工作面临着不小的难度,石家庄国寿一方面积极联系沧州国寿,委托当地的理赔人员进行现场勘查,第二天就确认了被保险人身份和因车祸死亡的出险经过;另一方面,石家庄国寿主动与被保险人家属沟通,详细说明需提供的理赔资料,最大程度地避免了因资料不全延误赔付的情况发生。
经过警方连续20多天的缜密侦查,肇事司机最终落入法网。9月14日,被保险人的亲属正式向中国人寿石家庄分公司提出了理赔申请,因前期理赔调查充分,在确认理赔资料齐全后,石家庄国寿仅用两天时间就兑现了这笔赔付,将30万元理赔金交到了保单受益人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