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25日,阳光保险集团“信用风险管理能力”备案获得中国保监会审批通过。这意味着,阳光保险的信用风险管理能力已经达到监管机构的认可,可以直接投资保监会认可的无担保债券。据了解,由于中国保监会对信用风险管理能力的要求较高,此前获得该资格的公司仅有平安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公司等5家资产管理公司,均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阳光保险集团是首批获得该资格的非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为达到监管要求,阳光保险为此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人员配备、架构搭建、制度建设、系统建设等,并建立了先进的信用风险评估机制。2010年7月7日,中国保监会对阳光保险集团进行了信用风险管理能力的现场检查和验收。
无担保债券投资资格的获得,一是增强了阳光保险公司整体资产管理能力的声誉和影响;二是直接降低了投资管理中间环节,增加了直接投资渠道, 减少了投资费用;三是使公司的资产配置趋向多元化,丰富公司的产品设计,为客户提供更加多样化、个性化的风险收益匹配产品;四是可有效提高保险资金运用的效率和灵活性,在信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升整体投资收益。
截至目前,阳光保险是唯一一家同时具有股票直接投资资格和无担保债券投资资格的非保险资产管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