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3日,海盐广丰民工子弟学校四年级学生王佳乐在家中使用热水瓶时不慎滑落烫伤身体,经上海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检查为Ⅱ度烫伤。
海盐人保财险接到报案后,立即与学校取得联系,并去医院看望伤者和了解伤情。该学生治愈出院后,海盐人保财险理赔人员主动向学校告知索赔注意事项,协助学校收集医疗费单据、病历卡、户口簿等相关理赔单证,依据学生、幼儿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和公费医疗标准进行理算,及时将7367元赔款划入被保险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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