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人睢某,广平县平固店北吴村人,是一名大货车司机,于2007年5月26日投保“国寿新简易人身两全保险”,年交保费2000元。
今年7月31日早6时,睢某在陕西省榆林市境内发生汽车追尾事故,经抢救无效于8月1日死亡。
事故发生几天后,邯郸广平国寿接到报案,考虑案件在异地发生,广平支公司人员立即展开调查并同时向上级公司上报。8月5日被保险的家属向邯郸广平国寿公司递交了全部理赔手续,公司对此十分重视,就在当日完成了理赔程序,8月6日邯郸国寿广平支公司就将理赔款送到了被保险人家中,为受伤的家庭送去国寿公司的一些安慰。
从客户发生案件到理赔仅用5天时间,此次的迅速理赔不仅赢得了客户家属的赞誉和认可,同时也体现了国寿公司理赔迅速的水平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