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产品

退保只有保单的“现金价值”

2012-05-291次浏览
小新客服
目前,随着人们的保险意识的不断增强,许多消费者购买了保险产品。保险产品作为一种风险分担的产品,能够在意外降临时,保障了被保险人的财产和人身安全。投保人在退保时要小心,退保会损害利益,同时,退得的保费很少。

受金融危机影响,一些投保人的家庭收入锐减,无力负担保费支出,只能选择退保,却发现已缴费两三年的寿险保单只能退回不足已缴保费的40%,甚至不到20%。其实,这是由于他们不了解“现金价值”作用而造成的。

现金价值,就是退保或解约时退回的钱。但并非所有保单都具现金价值。对于短期的费用型保单,如财产保险,保险公司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发生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向被保险人给付赔偿金,如不出险也不返还保费,这样的保单便不具有现金价值。但对于长期的人身保险计划,如人寿险、健康险、分红险等,在保障外还带有一定的储蓄和投资性质,因此有一定的现金价值。

如长期寿险,人的死亡风险随着年龄增大而增大,保险公司计算出一个均衡保费,投保人每年以均衡保费数额进行缴费,即相当于年轻时多缴的保费抵补后来风险大时的保费。同时为履行责任,保险公司每年在保费中也要提存一定数额的责任准备金,当投保人提前解约,保险公司要将提存的准备金减去“解约扣除”后的余额退还给投保人,这部分金额就是保单的现金价值。解约扣除主要指保险公司为维护保单所花费的运营费和代理人手续费等,在投保初期该部分费用较高,而保单现金价值尚未累积到一定程度,因此退还的金额和所交的保费的差额较大。

因为现金价值的存在,那些因经济困难无力缴费的投保人,便有了除退保外的更好的选择,即自动垫付、减额缴清和展期定期保险。

自动垫付是根据事先约定,自动利用保单中已有的现金价值支付未来若干年的保费,直到已有的现金价值用完。这样原保单保额不变,但保障期间受现金价值制约,如现有价值越多,保障期间越长,反之亦然。对于只是暂时产生经济问题,但一段时间后仍具缴费能力的投保人,自动垫付是个相对较好的缓冲方法。

减额缴清指投保人可利用保单现金价值,一次性支付未来若干年所需保费,其保障期间不变,必然要大幅降低保额,较适合预计经济困难情况将持续一段时间,但仍想保留原保障形式的投保人。

展期定期保险指将现金价值仅用来缴纳未来所需的纯死亡保险费。由于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单通常保费较低,则该方式下死亡保额可保持不变,保障期限较长,但其他保险利益可能受损。因此,比较适合长期经济困难,同时特别需要身故保障的被保险人(如家庭支柱)等。

值得一提的是,除上述功能外,投保人还可以现金价值的70%向保险公司借款,保单责任依然有效。但投保人要注意及时还款,否则可能造成保单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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