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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保险业洪灾理赔有序进行

2012-05-214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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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四川部分地区普降暴雨,多地遭受洪灾。目前,各项理赔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近日,四川省川东地区普降暴雨,造成巴中、广安、达州等地遭受特大洪灾。目前,巴中各保险机构接到客户报案136件,报损金额约1500万元,各项理赔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9月19日,四川保监局巡视员兼副局长唐亚山带领办公室、产险处、寿险处有关人员奔赴巴中、枣林镇等地察看灾情,慰问当地受灾群众。当晚,与巴中市委、市政府领导一起,共商抢险救灾大计,并召开了全市保险机构抗洪救灾及灾后理赔部署会。唐亚山指出,洪水渐渐退去,保险理赔才刚刚开始,各保险公司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坚持重合同、守信用,应赔的要做到尽赔、快赔,严禁拖赔、惜赔、拒赔。要开通绿色理赔通道,简化手续,特事特办,尽快把赔款送到受灾户手中,充分发挥保险经济补偿的“稳定器”作用。

在四川保监局工作组的现场指导下,巴中市保险行业协会以及11家保险机构迅速行动,进一步组织人力、物力赴巴州、平昌、南江等重灾区开展理赔工作。

巴中各保险机构在灾区各乡镇建立了65个受灾报案点,方便受灾群众报案。行业内实行统一接报案,无论是不是本保险机构的案件,均先接案,在接案后迅速通知到相关保险机构;当地保险行业协会将各家保险机构的报案电话在巴中市电视台、电台、报纸等各大媒体上予以公布,呼吁和提醒受灾的被保险人及时报案,向受灾人民传递保险业的爱心、信心和诚心。积极与政府有关救灾部门联系和协调,在政府的指导下统一组织抢险救灾,形成抗洪救灾合力。

在具体理赔工作中,各保险机构坚持行动一致,服务至上,彰显了保险业勇担社会责任的行业形象:一是在理赔服务方式上,坚持“三统一”原则,即统一保险接报案、统一定损方法、统一赔偿标准。二是在理赔顺序上,坚持先人后物、先易后难、先小后大,凡是涉及“三农”(农户、农业、农企)的保险优先予以赔付。三是在理赔服务上,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对于客户上门报案、责任清楚、手续齐备的案件,进行快赔;对于保单灭失、但投保信息真实有效的案件,进行无保单赔付;对于一时无法确定损失、有争议的案件,积极与被保险人沟通协商,在规定时限内赔付;对于被保险人未主动报案的案件,主动联系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四是以人为本,加大对人员伤亡案件的处置力度。对于受灾遇难的被保险人,及时慰问家属,支付赔款;对于失踪的被保险人,及时确认身份,了解下落;对于受伤受残的被保险人,及时送院救治,预付赔款。(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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