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家中曾经遭遇小偷,结果是偷走了一些金银首饰和现金。当时想到曾经购买过家庭财产保险,结果打电话到保险公司咨询后得知,并非所有家庭财产都可以获得家财险理赔,金银首饰以及古玩字画等贵重物品,保险公司一般不提供保险保障,至于被小偷偷走的现金,就更加没有可能弥补损失了。至此,才发觉购买保险时没有认真仔细阅读合同中的保险责任,而当时保险公司的经办人员,对此也没有完全告知。
后来,阅读了财产保险的相关内容,才知道投保家庭财产保险有相当多的学问。如家庭里的大部分财产出现了变更,一定要到保险公司进行保单内容的变更;如果发生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特别是在自己不能确认保险责任的情况下,应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并要求保险公司上门查勘定损。另外,超额投保家财险不能得到更多赔偿,投保人还应妥善保管所投保物品的原始发票等等。
还有一次,家中使用多年的老式压力锅发生了意外,造成燃气具和脱排油烟机损坏。因为购买了燃气险,在咨询相关情况时,同样也是不能获得赔偿,这个燃气险一定要使用的燃气是发生事故的原因才能受理。看来,只有出“险”后才会认识保险,真是大多数人的一种感受。也难怪众多人说,保险公司在销售产品时是花好稻好,一旦受损需要理赔时,则是一切凭合同说话,但保险合同又有多少消费者能够看懂啊。还是希望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能够让人直接看懂为好,不然,人们对保险的距离将会加大,也不利于保险行业的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