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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牌照解冻

2012-03-22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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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来自保险资金运用监管工作会议上的数据显示,2004年至2010年8月,国内保险机构共实现投资收益 8859.9亿元,年均投资收益率超过5%。截至2010年8月末,保险资金运用余额为4.3万亿元,是2003年的5倍。其中,银行存款占29.7%,债券投资占50.5%,权益类资产占16.9%,其他投资占2.9%。

这是保监会成立以来第二次专门针对保险资金运用方面召开的全行业会议。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会上透露,要适当放宽条件支持中小保险公司设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推进保险资产管理专业化建设。同时,随着投资渠道的放开,为防范风险,资金运用能力建设将成为保险公司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

“成立8年”条件拟放宽

吴定富指出,下一阶段将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保险公司设立公司治理完善、股权结构合理、市场化运作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他同时透露,已有一些保险公司提交了设立资产管理公司的申请,对于目前规定的保险公司需成立8年以上才能设立资产管理公司等硬性条件,保监会拟研究适当放宽,批设几家新的资产管理公司。

这是自第一批9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成立后,监管部门再次对开闸新设资产管理公司做出表态。目前,国寿、人保、泰康、太平洋、华泰、太平、平安、新华、中再9家保险公司设立了资产管理公司。

按2004年出台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设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需满足经营保险业务8年以上;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总资产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其中保险控股(集团)公司和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总资产不低于100亿元人民币等条件。

保监会数据显示,目前9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着全行业80%以上的资产,超过70%的保险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资产管理部门,其中十多家采取资产管理中心模式。

目前,7家资产管理公司发起设立了23项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6项股权投资计划和8只资产管理产品,累计募集资金954.5亿元;同时,管理企业年金资产834.6亿元,是市场占有率最高的资产管理机构,接受80家保险公司委托投资股票,资产规模2711.5亿元。

吴定富指出,下一阶段,要支持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在风险可控、收益合理、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加快发展债权、股权、不动产等投资计划和投资组合产品,缓解金融工具不足、资产配置困难等现实问题,稳定投资收益;还要支持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开拓其他第三方受托资产管理业务。

吴定富还透露,保监会将研究设立专业化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目的是提高投资效率,满足创新业务和另类投资的需要。知情人士称,已有保险公司酝酿设立专司不动产投资的管理机构,但设立的具体条件有待监管层明确。

联动监管

保监会统计数据显示,目前保险业全行业不良资产比例低于1%。尽管如此,保险资金面临的风险却随着渠道的拓宽与日俱增。

吴定富称,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已基本全面放开,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已成为金融业中投资领域最广阔的金融机构,我国保险资金配置的空间基本接近国际成熟保险市场的水平,但是新的投资渠道也意味着新的风险因素。

“无担保债券、不动产、非上市股权等新的保险资产投资渠道都是风险相对较高的领域,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和管理风险相对突出,并且具有一定的顺周期特性,对风险管理的要求很高。”吴表示。

国际评级机构穆迪也在近日表示,中国保险企业获准投资地产及未上市企业股权可能风险大于回报。

吴定富指出,保险资金运用的监管将从单项转向联动监管,健全以投资能力标准、偿付能力约束、投资比例制约、托管机制规范及资产认可标准为主要内容的联动监管机制,对公司投资行为实施全程监督管理和全面风险监测。

“目前,保险资金运用监管还存在着一些空白,例如保险资金还没有实现全面托管,这些没有托管的资金,有效监管的难度相对较大。”吴定富称。

为此,保监会将制定发布《保险资产托管管理暂行办法》,以督促保险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产托管,新设立的保险公司开业前也必须建立资产托管制度。

一系列与保险资金运用相关的监管规定还将陆续推出,包括保险资金运用监管办法,以及保险资产配置、资产管理产品、资产风险分类、衍生产品交易等方面的管理规定。

面对众多的投资渠道,完善资金运用能力标准体系将成为未来资金运用监管的重要手段。吴定富指出,一方面,对境外投资、基础设施、股权、不动产等创新型投资业务制定能力标准;另一方面,对受托第三方业务以及技术系统、业务流程等制定基础性能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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