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省本级医保非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参保人员,可使用个人账户资金自行在体检定点机构刷卡,享受与公务员同等的健康体检待遇。
日前,省医保中心下发了《福建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关于使用个人账户进行健康体检费用的通知》,明确个人账户用于健康体检的具体操作办法。
根据通知,个人账户支付健康体检费的最高限额为男性450元/人·年,女性550元/人·年,限额内健康体检费用全部由参保人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超出限额部分或个人账户余额不足的由参保人员个人现金支付。体检费用不计入统筹累计,也不计入定点医院的门诊次均费用。参保人员可以根据个人自身状况选择医保目录内的体检项目。
据了解,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健康体检费用,有利于提升参保人员的健康意识,养成定期体检的习惯,有利于疾病的早期发现和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