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签订的协议书,大体上有如下三种类型:
(1)轮船、汽车旅客(游客)意外伤害保险,旅游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游泳者平安保险。
这些保险,一次客运、一个场次的旅客(游客)人数多达成千上万,一日十几次或更多,这样要在开始买票的一两个小时内,签订这么多单个保险凭证,当然是难以做到的。通过保险人与代理单位签订协议书方式载明双方权利、义务,并规定保险费附加在车、船、票、游泳票上。这样买了票,不用另办保险手续,假如发生保险事故,旅客(游客)都能得到保险的保障。
(2)外出人员平安保险、技术咨询人员平安保险和电影摄制人员平安保险(航拍)。这三种保险都是由单位为派出、出差人员投保的险种。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地区与地区间横向联系频繁发展,不少单位出差任务频繁,人员、时间都难以事先确定,通过保险人与投保单位签订协议书,约定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人数与期限并可按实际情况增减,实行保险费按期结算。这样,大大简化了逐一出单的繁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