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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家庭财产上把“安全锁”

2011-11-032次浏览
小新客服
不少市民认为,只要投保了家财险就可以万事大吉,其实,家财险并非能够保障所有损失,如现金、首饰遭盗窃的风险较高,许多保险条款将其列为除外责任。

刘女士2008年9月乔迁新居,近期刚刚在网上投保了一份人保财险家庭财产保险,保障项目包括盗抢险、管道破裂及水渍险、火灾爆炸险等5项,保险金额总计5.1万元,保障期限为3年,保费仅仅花费了180元。刘女士发现,每项保险金额中,火灾爆炸险的保障额度最高,为2万元,刘女士担心这个保障额度不够,想追加几份保险,但不知额度定为多少更合适。

此外,有的人为了加强保障,选择在不同保险公司为同一房屋投保多份保险,这种情况属于重复投保,保险公司一般会规定,“对于另有其他保险对同一保险财产承保同一责任,不论该保险是否由被保险人或他人以其名义投保,公司仅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即使在不同保险公司购买多份保险,赔偿总额也不会超过实际损失总额,投保人反而花了冤枉钱。

保险专家指出,投保家财险保额的确定应与投保标的的现金价值挂钩,超出或不足现金价值,很容易造成浪费或赔偿不足。以刘女士为例,如果因为发生火灾爆炸造成损失为10万元,而保险金额只有2万元,保险金额小于实际损失金额,则按保险金额赔偿,如果将保险金额提高到10万元以上,保险公司只赔付实际损失,因此,家财险最高保额不应超过保险标的的现金价值。

宜附加现金和首饰盗抢险

不少市民认为,只要投保了家财险就可以万事大吉,其实,家财险并非能够保障所有损失,如现金、首饰遭盗窃的风险较高,许多保险条款将其列为除外责任。

保险专家指出,普通保险条款一般不保现金、首饰,但有些网上投保的条款可保现金、首饰等。从网上投保的人保财险家庭财产保险条款中发现,该条款将现金、首饰列为保险标的范围,并且现金、首饰保险金额总和为总保险金额的10%,其中现金为2%,首饰为8%,最高不超过10000元。也就是说丢了现金、首饰,保险公司并非百分百赔偿。

保险专家表示,如果非网上投保,投保人还可选择附加现金、金银珠宝盗抢险条款,但有保险公司对附加规定,对于投保家庭财产综合保险以及附加盗抢保险的,并且盗抢保险的保险金额为1万元以上,方可投保附加现金、首饰盗抢险,且赔偿金额也有一定比例。此外,投保人还应注意盗抢险的除外责任,对于因未锁房门致使现金、金银珠宝遭盗窃或者家庭雇佣人员、暂居人员盗抢所致的损失,一般不在赔偿范围内。

相关提醒:

保留发票等证明材料便于理赔

投保家财险后,一旦出险该如何理赔?保险专家提醒投保人,不少人因为忽略了相关证明材料,造成理赔的不顺畅,如购买了冰箱等家用电器以及电脑等,应及时向商家索要发票,如果发生火灾事故造成损失的,除保险单、财产损失清单外,保险公司还需要被保险人提交发票、消防部门证明等材料,如果发生修理费用,还应保留相关修理发票或凭据。

此外,如果发生盗抢事故,应及时拨打“110”报案,并尽量保留事故现场,同时,还应准备好公安机关的证明材料,以便于理赔。

年关盗抢案件频发,不少市民希望给家庭财产上把“安全锁”。目前,市场上的家庭财产保险保费较低,少则几十元,多则上百元即可为家庭财产买一份保险,保额也从最初的10多万元提高到上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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