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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鸣春任职资格获得保监会批复

2012-07-315次浏览
小新客服
2012年3月8日,保监会批复了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范鸣春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

保监发改〔2012〕272号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范鸣春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平保发〔2012〕14号)收悉。经审核,范鸣春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担任你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零一二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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