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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巍等人任职资格的申请获得保监会的批复

2012-07-310次浏览
小新客服
2012年3月5号,保监会通过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陈巍、张熙华任职资格的申请。

保监资金〔2012〕232号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陈巍、张熙华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太平洋资产〔2011〕41号)收悉。经审核,陈巍、张熙华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和《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核准陈巍、张熙华担任你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二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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