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国际〔2012〕286号
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胡伟隆进行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华寿人字〔2011〕167号)收悉。经审查,胡伟隆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担任你公司金华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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