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产险〔2012〕347号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吴又红等人任职资格核准的申请材料(安邦产险发〔2012〕58、59、60号)收悉。经审核,吴又红、周杰、雍学葵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上述三人担任你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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