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国际〔2012〕359号
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楼红明、高凌雯等人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华寿人字〔2012〕009、016号)收悉。经审查,楼红明、高凌雯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楼红明担任你公司浙江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核准高凌雯担任你公司绵阳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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