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通过关于楼红明等人任职资格的申请

2012-07-310次浏览
小新客服
2012年3月30日,保监会通过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楼红明、高凌雯等人任职资格审查的申请。

保监国际〔2012〕359号

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楼红明、高凌雯等人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华寿人字〔2012〕009、016号)收悉。经审查,楼红明、高凌雯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楼红明担任你公司浙江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核准高凌雯担任你公司绵阳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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