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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熙华任职资格获得保监会批复

2012-08-020次浏览
小新客服
2012年5月4日,保监会批准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张熙华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

保监资金〔2012〕550号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张熙华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太保寿〔2011〕112号)收悉。经审核,张熙华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和《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核准张熙华担任你公司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零一二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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