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产险〔2012〕104号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报精算负责人的请示》(安邦产险发〔2012〕38号)收悉。经审核,同意周万龙担任你公司精算责任人。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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