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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资加强基础设施投资力度

2011-10-124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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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常务会议日前确定了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九条政策措施。其中关于保险资金融通功能的表述,传递出两个明确信息:支持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领域;在债权方式之外为其他投资方式譬如股权投资留下了空间。

早在2006年,中国已实施《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规定保险资金可以通过债权计划的形式间接投资于国家级重点基础设施项目,且保险公司用于该项投资的金额不得超过其上年末总资产的5%。

此次国务院从更高政策层面肯定了保险资金以债权方式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的做法,同时也为股权投资等其他形式留下了空间。今年10月,国务院已批准保险资金可以投资未上市优质企业尤其能源、资源、基础类大型国有企业的股权。投资渠道的拓宽,将使保险资金发挥的作用超出试点期间。

在4万亿元投资计划推动下,中国各地大兴基础设施建设,加之一些传统投资渠道如银行存款又大幅降息,适当地调整投资策略对保险业来说将是一次重大发展机遇。

数据显示,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的年收益率为6.2%左右,而保险资金近5年来简单算术平均投资收益率为5.26%。此外,基础设施项目普遍具有社会公益性和投入量大、建设周期长等特点,可与保险资金运用的特性相匹配。

“保险资金是优质的长期资金,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加大对重要领域的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不仅能增加收益,对促进经济社会稳定运行也有重要意义,这是一个既有利自身又服务大局的好时机。”中国保监会政策研究室主任周道许说。

所谓债权投资计划,是指受托人发行的一种投资计划受托凭证,用以向保险机构等委托人募集资金,用于基础设施项目,并按照约定支付本金和预期收益。债权投资的风险相对较低,因为有担保,一旦发生风险可以获得优先清偿,而且债权投资收益比较稳定。

据了解,目前中国保监会等部门正在积极商榷制定保险资金进行股权投资的具体办法,包括投资主体、投资对象、投资比例等。

除前述债权和股权投资外,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表示,秉承资金组合运用的原则,中国还积极鼓励保险资金购买国债以及符合条件的公司债和企业债。鼓励保险公司直接或间接投资资本市场,发挥保险机构作为长期机构投资者的优势,促进资本市场稳定。

吴定富表示,总之,“要在坚持合法合规、风险可控并能满足资产负债配置需要的前提下,提高保险资金运用水平,支持国民经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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