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发改〔2012〕768号
东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张杰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请示》(东吴人寿字〔2012〕6号)收悉。经审核,张杰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担任你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二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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