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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保险发展前景广阔

2011-10-02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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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来越多的国家意识到小额保险是扩大社会保护的有效工具,并将这种机制纳入其延伸战略之中。小额保险的销售不能保持着传统代理人的销售模式,需改变,创新消费模式,建立小额保险的盈利模式,让其成为中低收入者主动购买的产品。

在国外,小额保险的发展已经取得了初步成功,小额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多的国家意识到小额保险是扩大社会保护的有效工具,并将这种机制纳入其延伸战略之中。关键是需要从政策、资源、渠道、成本控制等多方面相互协作,从而实现小额保险的发展。

在塞内加尔,国家社会保护战略将小额保险计划定义为扩大社会保护服务的重要机制;在卢旺达和加纳,全国实施建基于地区和社区互助组织的健康社会保护计划;在哥伦比亚,政府提供津贴,使贫困人口能够购买健康保险,这甚至促进了小额保险供应商和其他机构之间针对低收入市场提供服务的竞争。

在亚洲的印度、菲律宾、日本都有着成功的小额保险发展经验。印度的保险监管部门直接规定了成立一定年限的保险公司农村业务发展必须要达成的目标,极大地推动了农村业务的发展;而菲律宾等发展中国家根据其农村人口多且缺乏保险保障的国情,以多种形式在农村地区推进小额保险业务并取得了较快发展;日本采用由邮政经营小额保险的方法,充分利用邮政的营业网络和外勤人员开展促销活动,并对简易保险事业进行立法单独监管,并给予了税收扶持政策,推动简易保险事业不断发展壮大,为日本基础国民保障水平的不断完善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迄今为止简易人身保险业务开展最成功的国家之一。

改变传统的保险产品消费模式

如果小额保险的销售仍然保持着传统的代理人销售模式,那么势必只能通过行政手段要求代理人加强小额保险的销售,如何解决小额保险的展业难度是发展小额保险的重中之重。因此,政府应该肩负起小额保险宣传甚至销售的重任。

一方面加强保险知识教育,提高国民的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真正让保险成为国民必备的保障工具;同时针对“三农”和基层进行全面的保险宣传,强调购买小额保险的重要性,并且将保险覆盖面作为政府工作的考核指标,真正让中低层收入者认识到自身的保险需求。变被动消费为主动消费,有效降低小额保险的销售难度。

另一方面承担起小额保险销售的职责,通过行政手段加入到小额保险运营中来,成为保费的收取者、补贴者甚至承担者,使小额保险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通过政府的有效宣传甚至介入,减少小额保险的销售难度,进而降低小额保险的佣金(手续费)成本,有效促进小额保险的销售。

建立小额保险的盈利模式

随着小额保险产品销售模式的转变,小额保险应该成为中低收入者主动购买的产品,这样就需要为广大中低收入者提供购买的渠道。

网点建设需要投入大量费用,也就意味着成本的升高,短时间内绝大部分保险公司很难实现城乡全面覆盖。目前中国保险市场上真正实现营业网点遍布城乡的寿险公司只有中国人寿和中邮人寿两家,中国人寿依靠多年的发展和积累,目前已经形成了全国的布局,网点深入城乡;中邮人寿依托邮政集团的强大背景,可以借助邮政网点实现城乡的广阔覆盖。因此,这两家公司更有能力为中低收入者提供保险服务,政府和监管部门应该予以重点扶持和指导,实现政策和网点资源相结合,例如由政府和监管部门协助确定产品责任和保障范围,并通过各种渠道予以公示,减少产品的营销成本。同时在理赔上予以充分的协助,对于发展小额保险的保险公司颁发理赔查勘证,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可以凭证调阅理赔相关资料,并且要求公检法部门予以积极协助,有效降低理赔成本等。通过有效降低成本,真正实现小额保险的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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