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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将推四大措施以防范保险业风险

2012-03-145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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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副主席杨明生表示,保监会将通过大力推动业务结构的调整等措施,防范产品定价、准备金评估不足、巨灾、资产负债匹配四大风险,促进保险业的稳定发展。

中国保监会副主席杨明生19日在第十二届北京科博会2009中国金融高峰会上表示,当前我国保险业面临产品定价、准备金评估不足、巨灾、资产负债匹配四大风险,保监会将通过大力推动业务结构的调整、加强资产负债匹配管理、完善保险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监管合作四大措施来应对,促进保险业的稳定发展。

在谈到产品定价风险问题时,杨明生表示,保险产品定价是建立在对过去精算评估和未来预期基础上的,任何一项评估的失误,都可能造成风险。

“我国保险业的定价风险,是我们上个世纪90年代的中期,寿险产品利率高于实际投资率而产生的利差型的风险。”他指出。

杨明生同时认为,保险业面临准备金评估不足的风险。准备金评估影响保险公司的利润、税负及其偿付能力的状况。准备金不足导致了当期利润被高估,保险公司可能会出现未来现金流不足的风险,进而影响其他业务的准备金评估的准确性。

谈及资产负债匹配的风险,杨明生指出,如果利率变化对于保险公司资产和负债的影响程度不同,就会出现资产与负债的不匹配,可能导致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达标。同时,目前我国市场上可供保险公司投资的收益率较高的中长期的工具规模小,导致了期限不匹配的风险。此外,随着保险公司海外的融资以及境内保险公司海外业务的扩展,货币错配的问题当前也凸显出来。

要防范上述四大风险,杨明生认为,首先,要大力推动业务结构的调整,积极发展风险保障和长期的储蓄型保险业务,有利于突出保险行业优势,增强业务发展的稳定性,巩固行业发展的基础;其次,要加强资产负债匹配管理,强化资产负债匹配的意识,健全资产负债管理的架构体系,引进先进的分析方法和技术手段,为开展资产负债匹配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第三,要进一步完善保险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杨明生认为,虽然目前我国几家大的保险公司已经改制上市,但是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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