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小额保险发展面临的瓶颈

2012-04-08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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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保险在中国已经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是并不发达。2009年新增承保人数871万人次,对比中国数以亿计的农民,这个数字是杯水车薪。

截至2009年底,全国范围内农村小额保险累计承保超过1110万人次,承保收入超过2.7亿元,提供保障金额近1700亿元。其中,2009年新增承保人数超过871万人次,新增保费收入超过2.3亿元,提供保障金额新增1364亿元。

由于农业灾害因素过多,损失过大,提供农业保险的保险公司也在逐步减少。小额保险的经营主体仍然是商业保险公司,商业保险公司经营一项业务需要有效的盈利模式,然而从目前中国小额保险市场发展来看,缺少有效的盈利模式是阻碍小额保险发展的难题。本文将从产品定价的组成上分析小额保险发展的困局。

产品定价是在预定利率、预定发生率、预定附加费用率基础上,按照未来现金流的贴现思想,依据收支平衡原理确定保费、保额之间的对应关系。

利预定利率各种产品没有差异,因此不在讨论的范围,本文将从预定死亡率和预定附加费用率两方面来讨论小额保险发展的困局。

缺乏准确的预定死亡率

小额保险目前以小额意外险和寿险为主,这两种产品的定价主要依赖于生命表。生命表又称“死亡表”和寿命表,是对相当数量的人口自出生(或一定年龄)开始,直至这些人口全部去世为止的生存与死亡记录。保监发2005117号文正式公布了根据中国人口统计的新生命表,同时规定寿险公司定价,可以以新生命表为基础,也可以以其他生命表为基础。这意味着寿险定价的利率、死亡率、费用率三要素中,死亡率要素将完全由公司决定。定价生命表放开后,公司可以根据产品的不同、地域的不同、受保人群的不同、公司核保技术的不同或者市场策略的需要,采用不同的生命表。

我们可以看到新生命表是针对中国人口整体死亡率计算的,而对于不同的地域和人群其死亡率有明显的差异,保险公司针对不同的风险要使用不同的生命表或者经验费率。新生命表的定制主要依赖于保险业10多年来积累的数据和保险精算技术的发展,而保险业涉足小额保险仅仅3年,相对而言承保规模小、数据量小,并不足以建立相对准确的用于小额保险定价的生命表。为了维护保险公司的利益,对于风险难以把握的市场,保险公司为了防止亏损只能采取较高的安全边际。

这就造成实际上,对于小额保险定价时,每千元保额的定价实际上高于普通产品,一方面是由于目标人群的医疗条件和生活条件较差,死亡率高于一般人群;另一方面是由于缺乏经验数据,为了维护保险公司的利益,采取了较为保守的安全边际。

缺乏有效的销售途径

目前保险市场仍然处于被动消费的状态,由于保险知识、理念的匮乏,导致国民缺少主动投保、寻求保障的意识,保险产品的销售依赖于代理人的个人营销。如果小额保险采取传统的代理人销售模式,由于受众的文化素质所限,营销难度甚至超过城市客户。同时由于小额保险单笔保额低、保费少,所获得的佣金也相对较少,销售难度和获取的佣金并不匹配,而代理人销售保险是利益导向的,很难形成销售小额保险的激励。

如果采取渠道代理模式,即通过依托银行、邮政等一些代理渠道销售,目前银行、邮政渠道销售的险种以理财类险种为主,而销售小额保险这种保障型险种的难度远高于理财类险种。同时仍然存在手续费较少的问题,高难度的销售获得较少的手续费收入,很难让代理渠道有销售的意愿和积极性。

如果采取团险模式,就需要政府机关的有效介入,由政府为被保险人的保障买单(或者由政府承担收取保费的工作)。这种模式依赖于当地政府机关的惠农保险意识,依赖于保险公司和政府的协调能力,而具备这种能力的公司很少。除了人保健康曾经运营过张江模式(保险公司经营社保业务)外,目前还没有其他成功的运作案例,政府介入的团险模式开展小额保险仍在探讨阶段。

如果采取电销、网销等其他模式,虽然有效地降低了成本,但是与“三农”、基层的生活模式又形成了距离,因此也不适用。

缺乏降低成本的方法

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的费用主要包括佣金(手续费)、固定成本(投保单、保单、宣传折页等)、服务成本(承保、保全、理赔服务)、摊销成本(系统建设摊销、设备损耗摊销等),其中佣金在费用中占比最高。

虽然保监会为了鼓励小额保险业务的扩展出台了大量降低成本的政策:如简化的投保手续、保险条款公式、税收优惠等等。但是对于佣金却缺乏有效的控制手段,佣金意味着销售积极性,也就意味着业务量,一旦保险公司降低佣金支出,势必导致销售的积极性下降,进而影响业务的发展。

而对于每张保单而言,服务成本和摊销成本基本一致,因此对于件均保额低、保费低的小额保险而言,意味着更高的费用率。即假设服务成本和摊销成本为5元,那么对于一张保险费为100元的保单而言,其费用率为5%;而对于一张保险费为1000元的保单而言,其费用率仅为0.5%。无疑,小额保险面临着更高的费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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