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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中非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办理方案

2012-04-103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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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社保制度的大力发展,各地方也都积极响应。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发展,让我国医疗保险更贴近民情,渝中出台了新政策。

从6月1日起,渝中区22万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居民可以办理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据介绍,该保险没有年龄限制,上至耄耋之年的老年人,下至嗷嗷待哺的婴幼儿,都可以参加。

该领导小组介绍,具有渝中区户籍、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居民,包括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和学龄前儿童,以及其他非从业居民。从下月起,这些居民可以以家庭为单位,凭户口簿或身份证到所属街道社保所登记参加合作医疗保险。本年度参保截止日期是8月31日。

渝中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分为100元和200元两个档次,其中,100元档次个人缴纳20元/年,200元档次个人缴纳120元/年,其余由政府补助。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民政优抚对象和本人收入低于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的60岁以上老人等困难群体,如果参加200元档次合作医疗保险,政府还将为每人每年再补助60元。由于今年只有半年时间,每个居民的参保个人缴费在筹资标准的基础上减半。

按照计划,凡是在6月份完善了参保手续的居民,7月份看病就医就可以开始享受合作医疗保险待遇。成年人中,参保100元档次看门诊最高可获得30元报销,住院报销最高可达到2000元,而200元档次住院报销最高额度为40000元。未成年人的报销水平则更高,其中,100元档次的门诊最高可报销2000元,住院最高可报销50000元;而200元档次的门诊最高就可报50000元,住院报销的最高限额为65000元。

渝中区范围内10余万暂住人口也有望在近期参加城乡合作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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