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保局和市地税局社保费征收管理局联合举办了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宣传咨询活动。据悉,今年哈尔滨市养老保险将新增4万人,主要涉及人群包括灵活就业者、个体劳动者和自由职业者等。结合企业缴费、灵活就业参保等问题,以及新近出台的一些规定,社保部门进行了特别提示。
今年新增4万人参保
据悉,今年哈尔滨市养老保险扩面将新增4万人,此次宣传咨询重点对象也是扩面的重点对象,主要为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私营企业和个体劳动者。市社保局局长全克力介绍,目前,哈尔滨市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针对私营企业、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的优惠政策不断出台。截止去年底,全市参保人员达116.5万人,有关部门按时足额为50.52万名离退休人员发放了养老金。
避免欠费和滞纳金
据了解,按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从参保之日起开始缴费。有关部门负责人特别提示,参保单位办理参保登记后,务必于当月25日前到所在地地税局规费科办理登记,否则将影响税务部门征收,缴费单位也产生欠费和滞纳金。
欠费将通过银行扣缴
据介绍,灵活就业人员和自由缴费人员参加养老保险须明确,自6月2日起,对缴费人除当月退休人员外,市地税局社保费现金征收窗口将不再受理缴纳陈欠及当期欠费金额的业务。对缴费人应缴纳的当月费款和陈欠费款,一律通过个人银行结算存折定期通过银行扣缴,因此,需扣缴陈欠费款的缴费人,必须于每月1日前到所属区社保局办理相关手续,将当月费款和以往陈欠费款一同足额存入工商银行的个人结算存折,逾期不予扣缴。
缴费后无需确认
缴费基数每年都发生变化,缴费人应注意缴费基数的变化情况(每年大致在一、四月份调整两次),及时调整结算存折中的存款,以免造成因余额不足扣缴不成功。5月4日起,凡持市社保部门开具的缴款单到社保费征收管理局的现金征收窗口缴费的缴费人,缴费后无需再回市社保局确认。为便于票据确认,缴费前应在市社保部门开具的缴款单上注明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