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副省长陈加元介绍说,在普遍提高养老待遇方面,该省截至目前已经连续8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从2003年的808元提高到现在的1755元。
在普遍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浙江省还对特殊人群给予了倾斜。比如对退休前具有高级职称人员、1953年底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男年满70周岁和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人员,基本养老金低于当地基本养老金水平50%的人员等特殊群体给予适当倾斜,增加调整额度。
近年来,浙江省的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不断提高,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增长不平衡现象也日益突出。如2010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为386亿元,比2007年增长了70.6%,同期基金收入只增长了4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