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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与国寿慈善基金会签署孤儿助养合作协议

2012-04-25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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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1日,民政部与中国人寿慈善基金会在京签署了“中国人寿玉树地震孤儿助养项目”和“中国人寿舟曲泥石流孤儿助养项目”合作协议。根据合作协议,每名孤儿的助养金标准为每月600元人民币。资金发放至每一名孤儿年满18周岁或被收养之日止。

2011年3月1日,民政部与中国人寿慈善基金会在京签署了“中国人寿玉树地震孤儿助养项目”和“中国人寿舟曲泥石流孤儿助养项目”合作协议。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中国人寿慈善基金会理事长万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中国人寿慈善基金会理事刘英齐出席了签约仪式。根据协议,中国人寿慈善基金会将从灾害发生之日起,为403名玉树地震致孤儿童和56名舟曲泥石流致孤儿童每人每月资助600元爱心助养金,直至每一名孤儿年满18周岁或被收养之日止。截至目前,中国人寿慈善基金会已向包括汶川地震、玉树地震、舟曲泥石流在内的1083名灾害致孤儿童提供了爱心助养金。

根据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每名孤儿的助养金标准为每月600元人民币,玉树地震孤儿助养金发放时间自2010年4月起,舟曲泥石流孤儿助养金发放时间自2010年8月起直至孤儿年满18周岁或被收养之日止。助养金将按照年度向民政部划拨并委托民政系统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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