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哪些人可以参保?
具有本省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2:城镇居民如何参保?
江苏省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个人缴费目前设定为每年100元、200、300、400、500、600、700、800、900、1000、1100、1200元等12个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多缴多得。
3:养老金如何领?
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本办法实施前,已领取养老金的55岁至60岁的女性,仍按原待遇标准领取,年满60岁后,按本办法确定的标准领取。
本办法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纳,并允许补缴,累计缴纳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应按年缴纳,累计缴纳不少于15年。
4:能领多少钱?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养老金两部分构成,其中,江苏省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最低60元,地方政府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连续缴费超过15年的城镇居民,从第16年起,没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可加发1%,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政府支出。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余额除以139(与社保和农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支付其他参保个人的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