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保险
单位按企业缴费基数的19%缴纳,职工(含农民工)按职工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8%缴纳,个体劳动者按自行确定缴费基数的18%缴纳。
职工的退休条件
按照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年满50周岁、女工人年满45周岁的。
养老金计发办法的说明
计算公式: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C1÷12×[20%+(H-15)×0.6%]
个人帐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120
过渡性养老金=X×建立个人帐户前的缴费年限×1.2%+调剂金
X=C1÷12n×(A1/C1+A2/C2+A3/C3+……An/Cn)
公式中:
X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A1、A2……An 为职工退休前1年、2年……n年的缴费工资
C1、C2……Cn为职工退休前1年、2年……n年的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
n为企业和职工共同缴费的实际缴费年限
H为全部缴费年限
提前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办法
男职工满50周岁、女职工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且缴费符合规定年限的,可按规定办理提前退休。在 核定其基本养老金时,按正常退休年龄,即男满60周岁(特殊工种55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特殊工种45周岁),每提前1年(满12个 月为1年),基本养老金减发2%。其计算公式为: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含调剂金)]×(1-提前退休年限×2%)+个人帐户养老金
提前退休人员达到正常退休年龄后,基本养老金不再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