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通过医改方案

2012-04-26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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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2009-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重点围绕群众关心的问题,明确了今后3年的阶段性工作目标。希望到2011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明显缓解。

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2009-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会议指出,根据国务院部署,去年9月《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引起各方面积极反响。有关部门认真吸纳各方面的建议,对《意见》作了修改完善,重点围绕群众关心的问题,明确了今后3年的阶段性工作目标:到2011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可及性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居民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明显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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