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康宁终身险的附加条款要全部变为603补偿型,有依据吗

2010年的康宁终身险的附加条款要全部变为603补偿型,有依据吗,公司单方面更改附加险种,未经过客户的同意,严重损害客户的利益,是严重违反《保险法》精神的。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这也不允许的。国家对此有明文规定吗?我们很多客户都表示不满!我们都是人寿的老客户,但对总公司随意提高附加险交费金额,随意更改附加合同条款的做法有很大意见,如公司对此找不出国家强有力有依据,我们将上诉至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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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随着2009年10月1日新保险法出台以后,各保险公司的产品都有的停办、有的升级换代了。你所说的住院医疗费用补偿保险已经停办,替代产品是国寿长久呵护住院补偿医疗保险,在2009年10月1日以后续缴保费时代理人应该出具“转投保说明书”,告知相关的转投保事项及产品利益。所以虽然换产品了,但也是要征求投保人的意见的。

Marnna-cha201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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