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孩子今年16岁 ,于2009年08月30日驾驶摩托车撞在桥墩,当场死亡。当时车上还有一个14岁的男孩也死亡。我的孩子生前在平安保险大连分公司参加了一份团体保险,共九人,其中意外死亡赔偿人民币六万元,但到现在保险公司也没有给予理赔,直接理由,说孩子没有驾驶证,属于责任免除。我想;保险公司是否存在欺诈行为;中国法律明文规定;公民未满18周岁不给办理驾驶证,另保险公司为了降低自身风险,未成年人无证驾驶也属责任免除,但你们没有做到口头通知货书面告知无驾驶证包括未成年人,正常人理解该条款无证驾驶,指成年人,所以,该条款制定有问题,和中国法律有冲突,是典型的霸王条款,保险公司应该从新制定此条款,或后面加注包括未成年人。让投保人有个参考,以免出入保时侯正式考虑到孩子小,是未成年,个人分析自控能力差,很多想不到的事情发生,所以才买的意外险,到这个时候你们保险公司以各种理由,拒不理赔,这么做,你们觉得合理吗,制定此条款的人,你们就没有孩子吗 ,你就没有想到受害人是一个什么样的生存状态吗,希望保险公司以大局出发,给我一个合理的解决方式,不要让我们这些保险受益人在承受不必要的负担和痛苦
您可以通过到法院起诉维护您的利益。16岁,没有驾照您就让孩子开摩托,作为监护人您也是有责任的。几乎所有保险都是规定未有驾照驾驶机动车,是可以拒赔的。不管成年或未成年,没有驾照就驾驶机动车本身就是一种违规行为,这是常识。既然18周岁前不能办理驾照,那就已经意味着不能驾驶机动车了,您还真是会强词夺理啊。最后还要告诉你一点,被保险人做为弱势的一方,往往是可以得到判决上的照顾的,所以,你可以通过法律程序维护你的权益,看看能不能获赔吧。
保险公司是商业机构,拒赔也不是它说了就算的,对合同和合同的履行有争议建议你请律师向合同签定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就合同向有利于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解释。所以我们买保险要在事先了解免赔条款的多少,以免以生不必要的纠纷。
你好! 楼上的各位同仁说的都很好。你失去了孩子,非常痛苦,这人人都能理解,对你的不幸遭遇表示同情。
一、对您的不幸非常同情。愿您节哀顺变。二、如果平安没有明确向您说明免责条款,则该条款无效。但一般要证明其没有明确说明。三、可以咨询下律师,应该有一线希望获赔。
保险公司是商业机构,您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提示: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效行驶证的机动车都属责任免除范围。失去孩子,做为父母给金山也抚平不了伤痛。祝平安健康!
我国法律规定:保险人对于免责要明确说明,对于没有说明或是没有证据表明已明确说明的该条款无效。
您好,失去家人,您的心情我理解。保险公司是商业机构,拒赔也不是它说了就算的,对合同和合同的履行有争议建议你请律师向合同签定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就合同向有利于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解释。
这位家长非常理解你失去孩子的心情 保险公司制定保险条款都是要经过中国保监会审查备案的 不是有那家公司自己说了算的 你如果觉得不合理可以向律师咨询一下 或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