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年7月至07年6月在一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单位一直没有帮我办任何社会保险,后来辞职.08年4月份再次来到这家单位工作至今,6月份帮我办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请问我可以申请仲裁取得04年7月至07年6月期间的补尝吗?
你好!感谢你来这里咨询!申请仲裁是你的权利,至于结果就不好枉下结论了。如果要走司法的程序,你至少应该先提供你当时在那家企业工作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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