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的一个朋友入了《长安定期》的保险,可是在他入保险一年后去世,但经保险公司查实在未入保险时已经患有慢性肺源性心脏病,所以现在保险公司把入保险的钱都没有退回来说时根据《保险法》第17条规定,保险公司不承担付保险金的责任而且并不退还保险费。请问这种做法对吗?
你好!感谢你来这里咨询!你讲的这种情况,你朋友是因病去逝的吗?当时没有如实告知,是自己根本没说,还是业务员没让写上?这两种情况是不一样的。如果真是自己有意没讲,那保险公司不赔不退是有根据的,保险法确实有这项条文,你们自己也可以去查一下,或找律师咨询一下。
你好:伱朋友他没如实告知吗?他在投保之前有慢性肺源性心脏病为什么不告知?
晚上好 你的这位朋友,最起码应该在当初填写保单时,应该如实告知,或者当时的平爱的代理人没有想客户说明要如实告知义务,或者代理人知道投保人带病投保,没有上报。这些情况都要确定明白的,不同情况会有不同的处理结果。 请问清楚
你好客户如果隐瞒病史带病投保,出险后经保险公司查实,不会支付赔偿金,并且不会退还保费。这是保险法有规定的。如果是当时和代理人讲了而代理人故意隐瞒,没有如实告知保险公司,那保险公司就要支付赔偿金。所以你们现在要确定当时的情况,找到当时的代理人。